一、申报 1、在湖北省内正式营业一年以上的饭店,均可自愿申请星级评定。 2、申报材料包括:饭店报省星评委的五星级评定申请报告(原件),饭店所在地市级星评机构报省星评委的五星级评定推荐报告(原件),饭店对标自查情况(填写完整的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并签字、盖章,原件),饭店开展湖北省旅游饭店职业技能鉴定情况报告及相关证明依据,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饭店装修设计说明等。 二、受理 省旅游局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各地星评机构的星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齐备即可受理)。 三、申报材料审查 1、省旅游局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申报材料1个工作日内,将申报材料报省星评办审查。 2、收到申报材料后,省星评办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对通过审查的,将申报材料留存,于15个工作日内开展星评指导工作;对未通过审查的,将申报材料及未通过审查的书面说明一并退回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于1个工作日内发回相关市级星评机构,并要求市级星评机构重新申报。 四、创星指导及星评推荐 对达到五星级旅游饭店标准的,省星评办于10个工作日内报省星评委研究,并向全国星评委递交推荐报告和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同时,按照全国星评委的工作流程指导创星饭店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