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王 发表于 2009-8-21 19:56

【版规必读】【苗】 囧囧的潜规则~~~大家都来看看~~~认真学习一下~~~~

本帖最后由 柊大帝 于 2018-5-12 13:17 编辑




这个是囧区的镇版之宝——落鸟刀

大家先拜拜此刀

~

我以前不立版规是因为我认为大家对BBS的潜规则都熟悉

现在我发现很多人不熟悉BBS的潜规则

我现在就立详细的版规

这个版规就叫囧囧的潜规则吧   反正我是想把你们给潜规则了

潜规则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法律,如宪法刑法行政法公务员法物权法教育法青少年保护法婚姻法等等等等一些很多繁多法律。哪个要是不遵守共和国的法律,我就申请把哪个的ID给河蟹了。

二、不准纯表情灌水,不准纯顶纯沙发纯板凳,不准无意义回复,不得发广告,不售卖主题或附件,不得发工口真人露点图片,动画露点也不准。违反者,扣分扣金元,扣多少由斑竹心情决定,斑竹心情好就多扣点,心情不好就更加多扣点。工口露点的删帖。这个世界要和谐。

三、一个ID在一天里不准在囧区发主题帖超过6贴。根据我多年的BBS经验,主题帖发得越多越没人看,追求量不如追求质。违反者,锁帖,扣分扣金元,扣多少同上。多次发垃圾主题或广告甚至屠版,必定严惩,新注册会员必河蟹掉!

四、在囧区的任何一个帖子里回复不得连续3贴或者3贴以上。我很反感连续回帖的人,见者落无赦。违反者扣分扣金元,扣了再删回复帖,扣多少还是同第二条。

五、不得发政治贴,不得讨论政治。违反者,删帖+禁言。(附:新账号送亡灵)

六、不得挖坟,也就是回复以前的老主题帖。违反者,扣分扣金元,扣多少同第二条。

七、对违反上面任何一条而且屡教不改的,我会申请砍ID或者禁言。还会提着落鸟刀让你温情地对着世界喊着:俺不是伪娘,俺是姑娘!

八、以囧区三巨头以及囧区新一代人气女王的意志为标准。谁叫我们是斑竹,我们有解释权,我们有霸权。

九、囧区的精华评定标准,要自己原创,要恶搞本论坛的ID,要囧。可以短信提示斑竹来评定是否精华。这个标准是04年的时候水区的精华标准。

十、不得高调的发布外链,具体要求视情况而定,发现外链将视情节严重与否进行处罚。



20180512补充:
(一)关于外链说明,某些情况下是允许发布外链的,比如一些视频网站、音乐网站、图片网站,只要不牵涉到其他论坛、广告推广、政治、色情血腥或者是营利类型,另外也不得发布个人直播间,其他的直播间也是可以转发的。
(二)囧区并没有硬性规定那些东西可以发那些东西不能发,不过其他论坛、广告、政治、色情、血腥以及营利类的不能发。
(三)论坛不鼓励发布电影资源相关的主题,可以讨论电影,但不要有资源出现。


不要怪我狠,我只是苗王。。。{:3_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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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前八条规则其实就是各大BBS的潜规则,大家要好好看看,不要别人把你给潜规则了你还不晓得。

此潜规则有什么改进或者补充的,可以在此回帖,或者短消息给我。

谢谢大家对囧区的支持   

最后对新人说明一下:落鸟刀为苗王所有,苗王已经练成落鸟刀法,苗王在很久之前就落过很多的鸟,大家小心此刀。

DD表示:作为唯一一个能在落鸟刀法面前全身而退的人,我敬告新人,珍爱生命,远离此刀。
PS:在战斗中我也学会了落鸟刀法,并已经练到手中无刀也可落鸟的境界,大家小心。

无节操品派表示:苗老大8字箴言...珍惜节操..远离教练...
ps:无节操宝器「捅菊刀」...一寸短一寸强...呃哈哈哈哈...落鸟刀附属玩具...



大帝面露微笑的表示:

ps:此人身经百战,永垂沙场。持落鸟刀,斩杀无数敌寇贼子,终于登上了至高点。切记邪念退散,务必三思后行。

逍遥王表示:在各位大王大帝的加持下,本王的落鸟刀法熟练度为300%,敬告愣头青,珍爱生命,远离此氪金落鸟宝刀!
ps:在长期的战斗中,落鸟刀所向披靡,专切各种愣头愣脑欲以鸟试刀之歪斜,远离此刀,远离亡灵~。



不得发政治贴,不得讨论政治。违反者,删帖+禁言(附:新账号送亡灵)。

shalu 发表于 2009-8-21 19:59

耍套刀法来看看。。。

苗王 发表于 2009-8-21 20:01

原帖由 shalu 于 2009-8-21 19:59:00 发表
耍套刀法来看看。。。

把你的鸟拿出来

我耍给你看

shalu 发表于 2009-8-21 20:03

鸟在此,有本事就来取吧!

苗王 发表于 2009-8-21 20:05

原帖由 shalu 于 2009-8-21 20:03:00 发表
鸟在此,有本事就来取吧!

无图无真相

呆呆Q 发表于 2009-8-21 20:29

前排支持
斑竹 我以前不知道规则发多了主题帖不会砍我吧

苗王 发表于 2009-8-21 20:37

以后会了

zichuanyou 发表于 2009-8-21 20:52

果然潜水、的很深

9575250 发表于 2009-8-22 06:46

我还是潜水去好了

piis31415926 发表于 2009-8-23 19:11

新立的规矩?    

没关系,我是良民大大滴~~~

zf19891008 发表于 2009-8-23 20:03

新政策?不过内容差不多是老生常谈了,态度还是要表一个,坚决支持。

zjzjdkzy 发表于 2009-8-23 20:30

良民         回避

α285256343 发表于 2009-8-23 22:41

以后定会遵守潜规则~

零血 发表于 2009-8-24 01:11

原帖由 shalu 于 2009-8-21 20:03:00 发表
鸟在此,有本事就来取吧!

敌羞,吾去落他鸟!

零血 发表于 2009-8-24 01:12

原帖由 zf19891008 于 2009-8-23 20:03:00 发表
新政策?不过内容差不多是老生常谈了,态度还是要表一个,坚决支持。

汝等贱民,只需谨记第8条即可

恋幼科主任 发表于 2009-8-24 10:32

呵呵呵呵呵呵,常打擦边球的同志会好好钻版规的空子的

510318169 发表于 2009-8-24 15:16

我是良民

hunterkfc 发表于 2009-8-24 21:22

原帖由 苗王 于 2009-8-21 19:56:00 发表

                                                                                                                                                                ↓
二、不准纯表情灌水,不准纯顶纯沙发纯板凳,不准无意义回复。违反者,扣分口扣金元,扣多少由斑竹心情决定,斑竹心情好就多扣点,心情不好就更加多扣点。
错字报一个
扣分“口”扣金元
老苗杀气重,逃奔

苗王 发表于 2009-8-24 21:40

改过来了

哈哈啊

caytang 发表于 2009-8-25 10:34

我怀疑苗王当初练习落鸟鸟刀法的时候是不是一不小心.....话说宦官都很霸权的..

caytang 发表于 2009-8-25 12:40

三、一个ID在一天里布准在囧区发主题帖超过6贴。根据我多年的BBS经验,主题帖发得越多越没人看,追求量不如追求质。违反者,锁帖,扣分扣金元,扣多少同上。





错字很多鸟。。。

q19880814 发表于 2009-8-25 13:00

世间有鸟无数 ,你落的了吗 ?

苗王 发表于 2009-8-25 17:24

我又改了

还在第二条加了点内容

chenmolfeng 发表于 2009-8-25 19:54

原帖由 piis31415926 于 2009-8-23 19:11:00 发表
新立的规矩?    

没关系,我是良民大大滴~~~

良民的鸟露出来了,小心落鸟刀法

yirange 发表于 2009-8-26 02:02

好霸道的规矩

haha130 发表于 2009-8-27 18:36

一天少于6帖。。我数一数

5391922 发表于 2009-8-28 13:42

规则好象太少了点了吧

hebaodan7934 发表于 2009-8-29 00:00

落鸟刀
猛地一看还以为是对付鸟姐用的……

ff344ever 发表于 2009-8-30 01:05

来到您的地盘新人先报道咯~

wangmms 发表于 2009-8-30 21:57

老苗要实行霸权统治了。。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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