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markbler 发表于 2009-3-25 00:28

(转帖)也谈YLT与YX的 双星物语2汉化 诉讼纠纷

一,从纯理论上来讲,XXX 传播汉化的行为确实违反了《著作权法》的及相关规定 ,所谓的汉化个人理解应属于对原作品的“改作”范畴 。个人或几个人 汉化 这没有问题 但是拿到网上传播就肯定侵权了这么有问题,所以法院受理这个案子。
二,从理论上来讲,你汉化了且传播了就侵权了 就要对权利人承担赔偿责任,汉化作者就应该赔偿YLT的损失。
但理论仅仅是理论,实际操作中有下面几个问题将可能影响本案的上述进展,YLT要胜诉有以下几个难点:
一,诚如坛友pigcanfly 在http://3dmgame.chnren.com/bbs/showtopic-658873.html 所说的王某完全可以推说不是其汉化的,只是网友挂到我们网站上,权利人并没有通知到,所以没有下架。(现在已经没了)我给你提供原汉化作者的电子邮箱你去找他吧!!!
(当然YLT公司会通过其他渠道,拿到相关证据,但这就复杂了 写篇文章都够 就不展开了)
2.我们可以肯定的是 YLT代理了《双星物语2》的版权,也就是你可以汉化并制作成光碟贩卖,但不一定是也代理了该作品的网络信息传播权 而我们上面做说的侵权,个人认为汉化作者们的传播行为只是侵犯了该作品的网络信息传播权,而非版权。(当然这只是猜测也许在代理合同中已经代理了!!)
3.假设2中的猜测成立,不说损失难以计算就算可以计算,你怎么能把你版权的损失算到侵犯网络信息传播权这件事上(个人认为版权和网络信息传播权是两个不同的著作权权种)!!!
4.就是侵权造成的损失这个问题上 恐怕很难确定.还是那句话 你不能把你版权上的损失嫁接的我侵犯原作者(不是YLT)的网络信息传播权上。且你版权损失了多少? 汉化人并没有刻盘去卖,没有商业用途,他没赚钱!你的损失从何而来? 你如何计算?
5.从诉讼法的角度来讲,想这种案子 运用各种诉讼手段,完全可以托他1年再开庭的,不知道为啥这次这么快就开庭了,开庭了王X为啥不去应诉!!很费解!就这样放弃了自己的诉讼权利!(当然不去法院也不会一定就判他输)
6.给广大汉化朋友的一个建议,对于国内已经有代理的作品还是不要去汉化的好,一来既然会有中文版的(可能晚点),为啥还去冒这个风险 浪费这么多精力去搞汉化呢,弄不好回惹来麻烦的,何苦呢?


太晚了,不写了,今天看了新闻随便说两句,以上观点仅仅是在法律意义上来讨论这个YLT诉王X的侵权案件上案例,资料来源于网络,仅仅对这些材料进行的分析(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差距),不对双方的行为做任何倾向性的评价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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