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罚,先应有法
虚拟财产也是财产,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游戏公司无权处置玩家的虚拟财产,游戏公司的任何服务条款、规章制度、协定等,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首先我们要认识一点,游戏公司,不是执法机构,也不是立法机构,它并不具备对玩家的虚拟资产进行处罚的权利,
它制定的所谓违反XXX协议就要进行封号处理,更像是一种合同条款,封号和其他形式的处置方式,实质是一种收取违约金的行为。
第二,以我的身份证注册的游戏账号(现在绝大多数游戏要求实名制),其物权是属于我的,那么假设我因为被盗号,而盗号者去利用漏洞获取收益,
结果惩罚的对象却是我,并且这种情况下,是申诉无门的,你无法自证自己被盗号,这就是违约对象和责任对象不匹配,游戏厂根本不会去判断,
这个违约行为到底是你干的,还是盗号的干的,它就非常简单的,把你的号处理了。因为现在虚拟财产保护还没有很明确和完善的法律规定,
你去报案,大概率也会因为金额太小,无法追查虚拟物品流向等问题导致毫无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游戏厂不管做出什么处理,都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且,最重要的是,你根本无法判断,到底是真的被盗,还是游戏厂内部人员在恶意回收虚拟道具(点名批评DNF)。
第三,处罚力度问题,你在进入游戏前点的那些个“同意条款”,实际上是建立了你和游戏厂的合同关系(服务合同),开挂(利用漏洞)=违约,
但是他并不像真正的合同那样,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数额,根据中国法律,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实际造成损失的30%,而虚拟物品,因为其生成起来非常容易,
它的价值是非常难界定的,但是在你利用漏洞之后,你最可能得到的结果就是封号,很可能你只利用漏洞获取了五块钱的利益,却导致你价值五千元的账号被封,
放在法律层面,这合情合理,犯罪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实施犯罪者承担,但是在合同层面,这就不合理,你赔偿的违约金大大高于了你造成的损失。
最后说一句,这里不是在鼓励利用游戏漏洞等行为不应受罚,只是现在还没有完善的法律来规定处罚的范围、力度等,目前基本是靠游戏厂自己的“家法”在处置,
如果你真的要“服众”,游戏厂应该联合起来,出台行业规范,XXXX等行为封号,XXXX等行为没收道具、XXXX等行为限制其身份证注册所有游戏账号,形成统一行业规范(当然这很理想化),
退一万步,至少你封号的时候,不能简单地写——“使用外挂”、“利用漏洞”,把他的行为写明确,利用漏洞获得XXX金币的道具,使用外挂进行XX次游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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