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夜の金晨曦
发表于 2016-5-2 01:54
半人萌小马 发表于 2016-5-1 17:34
用了这个感觉游戏变得好难。。今天放假玩,死了无数次。。。被机枪炮台几下就打死了。。
还有匪徒也变猛咯 ...
耐力低了,还有没习惯找掩体
游戏里有类似孤岛4的掩体动作系统
半人萌小马
发表于 2016-5-2 08:57
永夜の金晨曦 发表于 2016-5-2 01:54
耐力低了,还有没习惯找掩体
游戏里有类似孤岛4的掩体动作系统
{:3_122:}我有5点耐力,还穿了掠夺者的手臂,皮革腿甲,里面是避难所制服
对面土匪用的最垃圾的木头枪,打我超级疼,更别说超级变种人了。。遇到几个,老远被几下biu死了。。
yang888999
发表于 2016-5-2 09:19
说实话,到现在我都怀疑LZ有没有好好从一级开始玩过;有没有用过其他的MOD。
因为根据原版的设定,不是说你只待在掩体后就万事OK的,旁边的擦伤一样会要了你的小命~尤其是在增加了伤害以后,即使是最垃圾的铁管,打死你也只需要3枪;而你打他却需要N枪。
这还带来了另一个问题,子弹严重短缺。我加了2级的翻找子弹perk仍然面临着子弹短缺的问题。
还有很多情况发生在小巷子里,直接接触不可避免,这时候利用vsat成了唯一的选择,因为其一就是NPC的枪法都奇准,而且往往都是两三个一组,你根本没有对射的时间;如果不用vsat还原补丁,开了也一样是挂。
所以我十分好奇LZ究竟是怎样玩耍了,可否上个视频来让大家看看LZ的打法,学习学习。
我现在10来级就已经被虐的生活不能自理了。
NPC拿着自动武器只要朝着我一扫,我就可以读档了
永夜の金晨曦
发表于 2016-5-2 22:09
本帖最后由 永夜の金晨曦 于 2016-5-2 22:16 编辑
yang888999 发表于 2016-5-2 09:19
说实话,到现在我都怀疑LZ有没有好好从一级开始玩过;有没有用过其他的MOD。
因为根据原版的设定,不是说 ...
楼上两位:
我说的测试环境
真的就只有贴出来那两个mod
我真正玩的时候,是100多个mod
楼上如果玩我那种”摸黑慢慢走,边走边按Q“的废土会不会崩溃……
为毛初期要光天化日不等天黑
为毛初期要刚正面不逃跑绕道
为毛初期要团战不偷袭落单
……
还有,敌人枪法准不准,发现你的距离如何
属于AI系统
战斗mod未涉及AI修改
感觉敌人变狡猾只是心理作用
总之:
有爱自取
放在重置mod下方
atog
发表于 2016-5-3 18:05
请教,前置条件需要最新的游戏版本和DLC吗?
永夜の金晨曦
发表于 2016-5-3 20:02
atog 发表于 2016-5-3 18:05
请教,前置条件需要最新的游戏版本和DLC吗?
无视版本,需要机械守卫DLC
这是剧情DLC,肯定要兼容进去
鉴于三大妈的国情,没必要做成2个mod
atog
发表于 2016-5-3 20:11
永夜の金晨曦 发表于 2016-5-3 20:02
无视版本,需要机械守卫DLC
这是剧情DLC,肯定要兼容进去
鉴于三大妈的国情,没必要做成2个mod
谢谢指教,去下个DLC去
zxc887911
发表于 2016-5-4 00:29
感謝大叔分享!!辛苦了!!
shinnh_h
发表于 2016-5-4 11:11
感谢分享
xx0987
发表于 2016-5-4 20:56
请问要开新档吗 还是直接使用在老游戏里? 不用这个直接删除对存档影响大吗
xx0987
发表于 2016-5-4 20:59
我不玩生存难度 那最后那个真实敌人构成MOD还用装吗
xx0987
发表于 2016-5-4 21:12
再问下更新版本后,删掉老版本直接进游戏开始,还是必须要重新开新档?
liduo929
发表于 2016-5-4 22:49
不错,这个收下了
zhudc894
发表于 2016-5-5 01:20
qinrc543
发表于 2016-5-5 01:22
yanqj666
发表于 2016-5-5 01:40
yuew234
发表于 2016-5-5 02:07
fanbj814
发表于 2016-5-5 02:40
laivt598
发表于 2016-5-5 04:02
fangjh852
发表于 2016-5-5 04:47
yuexg542
发表于 2016-5-5 04:51
fanzf968
发表于 2016-5-5 05:53
zuyw913
发表于 2016-5-5 06:27
xiaolb816
发表于 2016-5-5 06:31
xuow513
发表于 2016-5-5 06:39
quwc255
发表于 2016-5-5 06:39
shiwj795
发表于 2016-5-5 07:35
kouks653
发表于 2016-5-5 08:26
baooj364
发表于 2016-5-5 08:52
jier218
发表于 2016-5-5 08:58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