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mq197 发表于 2016-5-6 03:25

楼是没吃药还是药吃多了

cangmf184 发表于 2016-5-6 09:54

哪些愤青就让他们喷去吧要真是有种的话医院里大批的日产药和器材怎么不去把医院砸了啊用了日产药的是不是都是汉奸啦嗯

xiaoyi~ 发表于 2016-5-6 14:21

路过~~~ 帮顶 ~~~

kichg 发表于 2016-5-6 15:08

我觉得信息产品跟普通产品不一样吧。

打个比方吧,我有十块钱,然后你偷了我这钱,变成了你多了十块钱,我少了十块钱,那我当然不干,这里是我受到损失了,这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偷窃。

但是假如有这样一种偷法,就是你偷了我十块钱后,你多了十块钱,然后我这里的十块钱仍然不动,那就我来说其实无所谓的啊,反正我没有损失,你获益那是你的好处。

这里可以看到,社会总的获益是增长的,不考虑十块钱最初的成本的话,偷的人越多,就有越多的人获得十块钱,总的财富就在增长,实际上,这也是知识或媒体财富真正的价值,传播的越多,对整个社会的好处就越大。

这里有两个成本,一个是传播的成本,一个是最初的成本,这两个成本我们当然都希望它们越低越好,但一般来说,都不可能这么理想,传播的时候即使不付出金钱,也要付出时间精力等成本,而最初的成本则往往需要更多。

最初的成本一般都叫投资,为了获得更大的总体利益,最直接的办法就是降低这两个成本,也就是说,想要有更多更好的游戏,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让做游戏变得越来越简单、容易,使得爱好者也能投身其中。但有时候,投资总是需求巨大,难以降下来,这时候不得不考虑另一个办法,就是提高最初投资的获益,让最初的产品投资者,能够从产品传播中获益,这使得投资者能够忍受较高的投资负担,因为他可以期望从传播获益中来弥补。但是,这当然会增加传播成本,这里就产生了矛盾。

这个矛盾必须要综合的考虑,不可能简单的指责某一方为罪犯来解决,就好像知识产权的保护从来都是有期限的,不可能是无限期的,过了保护期后,人们就可以免费的进行传播。

所以传播成本就应该是恰当的,假如太低了,以至严重打击了投资热情,那就应该设法提高投资人的收益,但反过来,若是传播成本太高了,以至于严重影响到它的传播之时,那就应该设法降低传播成本,在这时候,盗版还就是正义的,因为他让原来用不起的人,能够用的起了(假设一下,每个中国人都要花几千块买windows的版权的话,在中国的信息化普及上面,还会像现在这么顺利吗?)

所以,原则上,对国外作品的盗版,我都是支持的,因为大多数国外企业,都没有把中国市场作为主要市场,中国市场的收益,对他们来说,只是额外的收入,是奖金,本质上,有没有中国市场的收入,他们都会开发这些游戏,所以我又不是钱多的没处花,干嘛要去给他们发奖金。除非那些企业针对中国市场提供特别的服务,那样我买的就不是产品,而是相应的服务了。

fengyt439 发表于 2016-5-12 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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