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mydt 发表于 2015-7-16 02:57

nathwax24 发表于 2015-7-16 02: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货强撑着和两个人谈。
逻辑早崩成仙剑6了。



哎,搞了半天我还以为有高人可以说出点不一样的东西,到最后我找到了一堆法律条文,他却什么都拿不出,就是嘴巴倔而已,感觉他的下限也没高到那里去,太失望了。

joe83520 发表于 2015-7-16 02:58

kkv123 发表于 2015-7-16 02: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路人,我妈叫你回家睡觉呢,呵

哈哈哈哈哈····我忍不住了····阁下可真是多厉害   路人···可是多了去囖·····这下你爹可多囖····压岁钱都收到你变世界首富了····· 哇啊哈哈哈   傻~~胶@@@@@

米纱熊~ 发表于 2015-7-16 03:00

枫铃笙 发表于 2015-7-16 02: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劳烦她先等一下,窝这就洗洗去睡!

已笑趴。。。。。。。。。

kkv123 发表于 2015-7-16 03:01

无所不用其极,哪位后台也参战了呢?真的这么软吗,直接篡改?好的你赢了,无耻

nathwax24 发表于 2015-7-16 03:02

kkv123 发表于 2015-7-16 0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无所不用其极,哪位后台也参战了呢?真的这么软吗,直接篡改?好的你赢了,无耻 ...

哟,这都开始怪到管理员身上了,下一步你是准备怪党,国家,还是社会呢?

wmydt 发表于 2015-7-16 03:03

kkv123 发表于 2015-7-16 0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无所不用其极,哪位后台也参战了呢?真的这么软吗,直接篡改?好的你赢了,无耻 ...

篡改?篡改什么了?你连我的问题都没回答又扯别的?哎,失望,洗地的水平太低了,没意思,睡觉哦。

kkv123 发表于 2015-7-16 03:05

wmydt 发表于 2015-7-16 02: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只是你说的程序,你还是没有说那条法律规定需要拿出全部剧本来对比。
这是度娘说的
(二)开庭审理1法庭 ...

你不拿对方也会拿,拿不到可以让法庭调取
就此我从没说过什么法条规定,说的是法庭的程序和规矩
就在你自己刚发的程序法条的实施中
难为我还能跟你这么多废话、

JP001 发表于 2015-7-16 03:07

按照楼主的逻辑汽车人总动员也不算抄,非要说的话,那也是皮克斯的赛车总动员先抄了四驱兄弟

nathwax24 发表于 2015-7-16 03:08

本帖最后由 nathwax24 于 2015-7-16 03:09 编辑

kkv123 发表于 2015-7-16 03: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不拿对方也会拿,拿不到可以让法庭调取
就此我从没说过什么法条规定,说的是法庭的程序和规矩
就在你自 ...
喂喂,你这不是刑事案件。

这种民事侵权案一般都是谁主张谁举证。
法院凭什么给你调文本帮你查。
就算公诉的刑事案件也是刑侦部门提供证据。
咱能有点法律常识么。别自己订一套法律规则出来。

kkv123 发表于 2015-7-16 03:15

nathwax24 发表于 2015-7-16 02: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货强撑着和两个人谈。
逻辑早崩成仙剑6了。
实质抄袭被我抽得北都找不着了,程序正义被你抽的南也丢了。 ...

独创性你们证明不了,其次全面对比不敢做,还有脸精神胜利法,真够q的、

伊莫库 发表于 2015-7-16 03:17

kkv123 发表于 2015-7-16 03: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不拿对方也会拿,拿不到可以让法庭调取
就此我从没说过什么法条规定,说的是法庭的程序和规矩
就在你自 ...

那你倒是拿啊,你一直让他去找法律条文,然而你却没有找出明确能证明你观点的条文来,简直搞笑!

kkv123 发表于 2015-7-16 03:20

nathwax24 发表于 2015-7-16 03: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哟,这都开始怪到管理员身上了,下一步你是准备怪党,国家,还是社会呢?
...

怪我自己无聊而已,却其实很感谢你们啊,否则哪来的这么痛快
戒断论坛辩论的习惯大半年了,终于又过了几次瘾,也还是与兴趣所在同时的正义所在
呵,六十块钱算是没白费,但你们应该不只值这点钱吧,一群宝贝、

joe83520 发表于 2015-7-16 03:20

nathwax24 发表于 2015-7-16 03: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喂喂,你这不是刑事案件。

这种民事侵权案一般都是谁主张谁举证。


插个话·····他本来就是以他自己幻想的世界观来跟你辩解········

nathwax24 发表于 2015-7-16 03:21

kkv123 发表于 2015-7-16 03: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独创性你们证明不了,其次全面对比不敢做,还有脸精神胜利法,真够q的、
...

优化差有人专门出评测贴。http://bbs.3dmgame.com/thread-4862895-1-1.html 发现优化是一塌糊涂、
图像质量低有人专门开高配截图。http://bbs.3dmgame.com/thread-4862296-1-1.html 还是惨不忍睹。
剧情抄袭有人专门整理雷同点。http://bbs.3dmgame.com/thread-4862010-1-1.html 抄得是真不要脸。

要我再糊你一脸么。装老年痴呆健忘症么您这是?

nathwax24 发表于 2015-7-16 03:23

kkv123 发表于 2015-7-16 03: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怪我自己无聊而已,却其实很感谢你们啊,否则哪来的这么痛快
戒断论坛辩论的习惯大半年了,终于又过了几 ...

跳梁小丑这边每天都能遇到不少。
放心,你还不是最不要脸的。{:3_105:}

kkv123 发表于 2015-7-16 03:25

nathwax24 发表于 2015-7-16 03: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喂喂,你这不是刑事案件。

这种民事侵权案一般都是谁主张谁举证。


法盲或者作秀的还要继续露怯,面子或者五毛的动力真是太博大了啊、

nathwax24 发表于 2015-7-16 03:28

本帖最后由 nathwax24 于 2015-7-16 03:29 编辑

kkv123 发表于 2015-7-16 03: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盲或者作秀的还要继续露怯,面子或者五毛的动力真是太博大了啊、
您的法律条文呢?
人家让你列多久了,你这个普法的怎么横竖就是拿不出来啊?

民事刑事诉讼都分不清楚,案件相关全部证据和全部证据偷换概念的人。

现在只剩下泼脏水的功力了么?


另外咱敢继续正面刚么?您这谈一半就跑开突然泼妇骂无厘头街人身攻击的范儿,怎么这么娘们呢。

kkv123 发表于 2015-7-16 04:16

died70xqs 发表于 2015-7-16 04: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卧槽,又开始秀下限了么。。。当你没法解释的时候开始转移话题了,开始喷头像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车轮战又来一只菜鸟啊,那就照顾你一下,下不为例、

nathwax24 发表于 2015-7-16 04:25

本帖最后由 nathwax24 于 2015-7-16 04:26 编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请问,以上三条哪一条适用我们讨论这个案例,哪一条规定了你所说的,举证抄袭者,要把原文所有相似处都指摘出来,而不是列出他认为的与本案相关的构成抄袭的地方。

请正面明确地回答我,别用你那糊不上墙的泼妇逻辑。法律条文里你打不了马虎眼。

该回答的部分我给你红字放大了,这次别装瞎。

kkv123 发表于 2015-7-16 04:28

nathwax24 发表于 2015-7-16 04: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 ...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了“举证抄袭者,要把原文所有相似处都指摘出来,而不是列出他认为的与本案相关的构成抄袭的地方”
莫名其妙的你就继续秀你的面子吧,呵,这里还是第一次看见你这样彻底凭空将捏造的,跟你对白可真够让人丢份的,谢谢我照顾你吧、

died70xqs 发表于 2015-7-16 04:37

kkv123 发表于 2015-7-16 04: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 ...

你只是把民事案件的申请过程发出来,何用?正如于正抄袭琼瑶作品一样,要证明逻辑性和独创性,你能证明你胸口拔刀具有独创性么?还高度雷同的剧情改编。

nathwax24 发表于 2015-7-16 04:37

本帖最后由 nathwax24 于 2015-7-16 04:39 编辑

kkv123 发表于 2015-7-16 04: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了“举证抄袭者,要把原文所有相似处都指摘出来,而不是列出他认为的与本案相关的构成 ...
小子,脸疼么?图片里是谁说”按法庭的规矩“要把“全部剧本”,”全部作品“拿出来的?难道是条狗?





这是我第几次提醒你
要点碧莲了{:3_116:}

kkv123 发表于 2015-7-16 04:41

nathwax24 发表于 2015-7-16 04:37 http://bbs.3dmgame.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子,脸疼么?图片里是谁说”按法庭的规矩“要把“全部剧本”,”全部作品“拿出来的?难道是条狗?




你还知道要碧莲啊,你真的知道吗,知道的话早就钻地缝了,没见过你这么二皮脸的,也真是个奇葩啊

died70xqs 发表于 2015-7-16 04:49

他的逻辑我看了他另外一篇文章,抄不知名的文章或者国外的不算抄。。{:3_108:}
http://bbs.3dmgame.com/thread-4864462-1-1.html
此贴他转的,逻辑上来说复合他的理论才会从隔壁转过来。

nathwax24 发表于 2015-7-16 04:55

died70xqs 发表于 2015-7-16 04: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的逻辑我看了他另外一篇文章,抄不知名的文章或者国外的不算抄。。
http://bbs.3dmgame.com/thr ...

看他发的几个帖子就知道是一低端洗地货。
脑残粉里的拖拉机而已。
几句就露怯,说不过就开始反复念叨那几句
"总有刁民想害朕"
”你们是刁民“
”朕喜欢的就是好的,说它不好的就是刁民“

joe83520 发表于 2015-7-16 04:55

标题

本帖最后由 joe83520 于 2015-7-16 05:08 编辑

好像有只锅在漏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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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玩过仙剑一吧,看过开头不久醉剑仙的耍的剑吧,还记得吗,最终那把剑回到哪里去了,百汇穴,就此还用我在多说什么王冠吗?当然你们也可以继续秀下限、再给王冠的粉丝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