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检查网吧惹争议 网吧业主告公安索赔1元
认为公安机关的检查从主体到程序都不符合法律规定,市区一网吧业主把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1元钱。昨天上午,该案在谯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当天上午8点半,原告被告双方的委托代理人共同到场,审判长宣布开庭。市区部分网吧业主、一些公安民警以及学生家长参加了旁听。
网吧业主起诉公安机关缘于公安部门的一次检查。
庭审现场原告和被告双方提供的视频资料显示,在今年11月10日晚,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民警对药都路中段的寻益网吧进行检查,发现该网吧有几名未成年人在上网,网吧负责人在上网人员未出示身份证的情况下,帮其开机上网。
对经营活动中接纳未成年上网的行为,原告及其代理人没有否认,但他们着重指出,公安机关对网吧检查是执法主体不合格,而且检查内容和程序违法,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是否有权管理网吧?这一问题成为双方辩论的焦点。
“公安机关在本案中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原告委托代理人说。
他认为,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文化部门负责网吧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依法享有日常监督检查的职权,被告作为公安机关,对特种行业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仅赋有保驾护航的职责,没有管理的职权,原告网吧不是特种行业,被告对网吧无管理权。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规定了4种身份证使用查验的情形,分别是违法犯罪嫌疑人、突发事件相对人、现场受管制的相关人员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很明显,公安机关去网吧查身份证不属于上面任何一个情形。
“第一,确定被告2013年11月(10)日对原告经营场所现场检查,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第二,判定被告赔偿因乱检查对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一元整。”原告向法庭提出了这样的诉讼请求。
针对对方的诉讼,被告委托代理人进行了反驳。
被告委托代理人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赋予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对于计算机信息监督管理、治安监督管理、消防监督管理的法律职责。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赋予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法律职权。
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表示,公安机关对寻益网吧进行检查,主体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他们请谯城区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鉴于案情复杂、重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鉴于案情复杂、重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吧主法制观念很强。。。:lol 脑袋让门挤了 网吧老板不上道{:3_124:} 支持下业主 很想知道这场官司谁能赢。。。 都是无法当庭审判。 保持自己觀點,由法庭來判斷對與否,這沒啥不好的。 法院那幫人得哭了"媽蛋我招誰惹誰了攤上這麼一爛攤子" "鉴于案情复杂、重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这句果断亮了! 来看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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