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地图 赢奖金
我们首次星海争霸II自订地图竞赛中,您将面对制作银河系前所未见、最有趣、富创造性,且精炼之自订地图的挑战。若您认为您已具备此技能,请立即开启附随于您游戏软体之星海争霸II编辑器并开始设计。编辑器系强有力、强大,且完整之发展工具,且符合任何建造您的创造物之所有需求。请注意我们所寻求的係具有原创性、创新且有趣的作品,因此不论您希望创造的係下一代DotA地图、製作迷你RPG或编造第三人射击器,请让您的想像力自由发展。
若您已具有部分创造自订地图之经验,您必定希望让您的心血在此驰骋,因为此活动提供丰富奖项。我们将选出三个优胜者,代表地图制作社群中最优秀人选。若您 的自订地图係获选者之一,您将赢得BlizzCon 2010之旅(包含机票及住宿),且来自全世界之BlizzCon参加者将有机会于该活动之星海争霸II展示区中玩您的创作。当然,您在城裡将会有现金开支,因此我们亦额外奉送美金5,000元之奖金予各优胜者。
地图创造者需于9月11日前提交参赛作品。至于完整细节,包含提交之要求,请参阅竞赛规则与资格网页。
http://tw.blizzard.com/zh-tw/community/contests/sc2maps/rules.html 星海爭霸II自訂地圖競賽
資格。 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係在美國德拉瓦州登記成立之公司(下稱「主辦人」),係本競賽之主辦人。本競賽僅對於美國、加拿大、墨西哥、智利、阿根廷、澳洲、紐西蘭、新加坡、法國、比利時、英國、盧森堡、德國、奧地利、瑞士、瑞典、芬蘭、丹麥、挪威、西班牙、愛爾蘭、俄羅斯、荷蘭、南韓、臺灣、中華人民共和國、捷克、克羅埃西亞、烏克蘭、波蘭、保加利亞與匈牙利:(i) 在下述之本競賽開始之日,在居住地區之成年人;及(ii) 非美國北達科他州、佛蒙特州、康乃狄克州或馬里蘭州、加拿大魁北克省或澳洲維多利亞省、昆士蘭省或澳洲首都地區之居民(「參賽者」)開放。若您於您居住國家未達成年之年齡,但(i) 超過13歲且為美國或歐盟成員國(西班牙或英國除外)居民;(ii) 至少14歲,且為西班牙、英國或俄羅斯居民;或(iii) 至少15歲且為南韓居民;且您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一方遞交書面簽署之聲明,表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您參與之本競賽規則,且該同意包含代表您與其自身接受本競賽規則。若您居住於美國北達科他州、佛蒙特州、康乃狄克州或馬里蘭州、加拿大魁北克省或澳洲維多利亞省、昆士蘭省或澳洲首都地區,您不具參加本競賽之資格。為符合贏得獎項之資格,作品需以指定之下述格式完成且由主辦人收悉。主辦人、其母公司及任何關聯公司、子公司、代理人、專業顧問、廣告與行銷代理人之董事、主管與員工與各該之直系親屬均不具備贏得任何獎項之資格。所有應適用之聯邦、州與當地法律與法規皆適用。參賽或贏得比賽無需支付任何費用。若(有法律)禁止則無效。若有任何紛爭,作品將被視為係自所由寄送之電子郵件信箱所有人所遞交。
聲明。 主辦人、所有參與贊助者與任何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董事、主管、專業顧問、受雇人與代理人將不對以下事項負責:(a)任何遲延、遺失、誤傳、亂碼或失真或損壞的傳輸或侵入;(b)電話、電子、硬體、軟體、網路、網際網路或其他電腦或傳輸的相關故障或失效;(c)任何主辦人無法控制之競賽中斷、受傷、損失或損害;或(d)任何有關本競賽任何材料有關之印刷或製版錯誤。
競賽期間。 本競賽於太平洋標準時間2010年8月11日下午12時01分(下稱「開始日」)開始,且持續進行至太平洋標準時間2010年9月11日上午12時01分(下稱「截止時間」)。所有作品需在截止時間前收悉,方有贏得獎項之資格。
如何參加。 如欲參加,合格參賽者應完成參加清單且於其後提交由www.blizzcon.com之星海爭霸II世界編輯器創造之原始、未發表之UMS自訂地圖(每ㄧ提交之作品稱為「地圖」)。「UMS」自訂地圖係使用星海爭霸II地圖編輯器,以使用者定義之自訂設定,自訂勝利條件、單位、觸發條件與其他於星海爭霸II地圖編輯器可使用之要素所創造。各地圖應依據下列要求而提交:
(i) 地圖應為「自訂」之UMS地圖,而非1對1、2對2或3對3地圖(又名「近戰地圖」)。近戰地圖在評選過程中將不被考量;
(ii) 地圖大小不得超過10MB;
(iii) 地圖所含之語音曲目應係英文,且不應以情色或暴力語言為特色;
(iv) 地圖上之音樂功能需為參賽者之原創音樂創作與演奏,或為暴雪產品之音樂;且
(v) 星海爭霸II之條款與條件:依據本規則,自由之翼之最終用戶授權協議應被嚴格實行。若主辦人認為電影之創造違反前開協議及/或政策,如透過使用「私人伺服器」,該電影將失去競賽資格。
競賽規則。. 主辦人應由所有在截止時間前提交作品之參賽者中選出優勝者。冠軍、亞軍及季軍應由主辦人就參賽者提交地圖中最有趣、引人注目、創新且/或與眾不同者,自行決定選出。主辦者的決定是終局性的。優勝者將於十四(14)日內經由電子郵件被通知。為了領取獎項,優勝者應依據該通知所含之指示為之。
獎項。
主辦人將選出三(3)個合格參賽者為「大獎優勝者」,且各贏得下列獎品:一(1)張美金5,000元支票;一(1)趟於加州安納罕2010年BlizzCon之旅程,包含自優勝者居住地最近地區機場之來回機票、兩(2)個晚上由Blizzard挑選於安納罕之飯店住宿,總價值約美金600元;及一(1)張BlizzCon 2010之入場券,零售價格約美金150元。
優勝者應自行負擔所有有關收受或使用任何獎項之聯邦、州與地方稅。所有獎項將被頒發。獎項優勝者需於收受獎項前簽署聲明宣示其符合資格。若獎項無法送達而退回或未於遞送通知後十五(15)日內領取,將被沒收且被頒發給另一優勝者。獎項不得移轉。任何獎項之替換或交換(包含現金)皆不被允許,惟主辦人保留替換獎項為相等或任何更具價值獎項之權利。每戶或每ㄧ地址僅限領取一份獎項。所有被頒發之獎項係以其現狀被頒發,不含任何形式之明示或默示保證(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銷售可能性或符合特定目的之默示保證)。
競賽規則。 主辦人應於所有在截止時間前遞交參賽作品之參賽者中選出優勝者。主辦人應自行決定選出就暴雪產品展示最具原創性、逼真及/或有趣藝術表現的參賽者為優勝者。主辦人之決定係最終局的。優勝者將於十四(14)日內經由電子郵件被通知。優勝者應依據該通知之指示領取獎項。
主辦人使用參賽作品。 考量您被允許有機會參加本競賽,您於此同意授予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永久、非專屬、世界性之授權與權利以利用您就本競賽遞交主辦人之參賽作品(合稱「參賽作品材料」)。參賽作品材料將不會返還給任何參賽者。在未對於前述為一般性限制下,您承認主辦人應有權使用、修改、重製、出版、實行、顯示於所有形式之媒體、散佈參賽作品材料,對參賽作品材料為永久及全部,以現存或發展中之任何形式或媒體創作衍生性作品或進行其他商業與非商業利用,而不對於您或任何其他個人或個體為單獨之補償。您同意以主辦人之費用,依據主辦人之合理要求採取進一步行動(包括但不限於簽署聲明及其他文件)以完善或確認主辦人依據前述第7條之權利或使其有效。
著作者原創作品。 您於此保證並聲明:(1)您擁有您提出之參賽作品材料之全部權利;且(2)所有前述參賽作品材料均係您著作之原創作品,並無抄襲任何其它作品之全部或ㄧ部,且並未違反、盜用或侵害任何其他人或法律實體之著作權、商標權、或其它財產權。
資訊收集。 參賽作品材料包含一項調查,須要您輸入您的姓名,電子郵件地址,以及居住地。在參加本競賽時,您同意主辦人使用上述資訊以通知您暴雪公司的空缺名額,且若您獲選為優勝者,您的姓名將與您提出之作品放在本競賽之促銷材料中。如前所述,此競賽並未對您國家之未成年人開放。若主辦人得知您為您國家之未成年人,主辦人將刪除、消除或毀棄所有由參賽作品材料獲得之個人可辨識資訊。若您係法國及/或任何符合本競賽資格之國家的公民,依據有關資訊收集及處理之法國法律,您被告知本資訊收集者為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且所收集之資訊將被轉送至美國。如經要求,您將取得接觸您個人資訊之管道。在特定的情況下,您亦有權利反對此資訊收集。為行使上述權利,您可寫信至:「StarCraft II Custom Map Contest – Personal Data」(「星海爭霸 II 自訂地圖競賽-個人資訊」),地址為Blizzard Entertainment(暴雪娛樂), P.O. Box 18979, Irvine, CA 92612。如經要求,您亦得撤回您的個人資訊,然而,若您在本規則第6條所列奬項決定且發出之前撤回您的個人資訊,您將失去本競賽參賽者之資格。
一般免責。 於參加本競賽時,您免除主辦人、所有參與贊助者與任何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董事、主管、受雇人與代理人(合稱「被免責方」)任何責任,並放棄全部源於或相關於本競賽或遞送、錯誤遞送、收受、擁有、使用或不能使用任何獎項的任何請求、成本、傷害、損失或損害的請求基礎(包括,但不限於,關於人身傷亡,財產、公眾或隱私權利、毀謗或誤導描繪的損害或破壞,不論是故意或非故意),不論係以契約、侵權(包括過失)、瑕疵擔保或其他學理之理論。
聲明與免責。 作為獲頒獎項的條件,優勝者將被要求簽署及遞送給主辦人一簽署的資格聲明書,包括接受此官方規則及免除責任。
優勝者名單;請求規則。 若需優勝者名單之影本,請於2010年10月25日以後及2010年11月22日以前,以附回郵且填妥個人住址之標準信封,寄至主辦人以下地址:" StarCraft II Custom Map Contest " -Winners List, c/o Blizzard Entertainment, P.O. Box 18979, Irvine, CA 92612。若需此規則之影本,請以附回郵且填妥個人住址之標準信封,寄至主辦人以下地址:" StarCraft II Custom Map Contest" -Rules Request, c/o Blizzard Entertainment, P.O. Box 18979, Irvine, CA 92612. 華盛頓州與佛蒙特州之居民得無須檢附回郵。
著作權聲明。 本競賽及所有附隨材料,係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之2010年著作權©。著作權人保有全部之權利。
其它。 本競賽以及本官方規則係依美國法管轄、詮釋及解釋。參賽者同意受本官方規則及主辦人之決定所拘束,且在所有層面其均為最終決定。主辦人保留可隨時依其單方決定更改本官方規則之權利;且於有病毒、程式缺陷、未經授權之人為干擾或其它非主辦人可掌控之因素影響本競賽之管理、安全或順利進行時或主辦人因其它原因無法(依主辦人之單方判斷決定)如計劃進行本競賽時,暫停或取消本競賽或任何參賽者參與本競賽之權利。參賽者如違反本官方規則,或破壞本競賽運作,或進行任何對主辦人、本競賽或任何其它參賽者有害或不公平之行動(在每件個案中均依主辦人之單方判斷決定),會被剝奪參與本競賽之資格。主辦人保留拒絕參賽資格有疑問或已失去資格或因其它因素無資格參與本競賽之人之權利。若您對本官方規則或本競賽有任何疑問,請以電子郵件寄至BlizzConContest@Blizzard.com,或將問題以書面寄至Blizzard Entertainment(暴雪娛樂)之「StarCraft II Custom Map Contest」,地址為:Blizzard Entertainment, P.O. Box 18979, Irvine, CA 92612。
競賽主辦人。 本競賽之主辦人為美商暴雪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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